申请者基本条件

    • 申请者诚信经营,产权清晰,无违法记录。
    • 申请者愿意成立独立企业法人且仅用于从事东风雪铁龙项目经营,注册资金不低于300 万元 (大型700 万元,中型500 万元,小型350 万元,微型300 万元以上)。
    • 申请者拥有或有可使用且满足东风雪铁龙要求的建店级别的土地,建店地点必须在轿车销售集中区域, 或临本城市人流、车流量较大的主干道旁。
    • 申请者具有充足的建店资金,具备与自身营销能力匹配的300-1000 万的流动资金或融资能力。
    • 申请者如有优良的汽车品牌销售或服务业绩,将被优先考虑(不成为选择的必要条件)。
    • 申请者有能力组建符合东风雪铁龙要求的经营团队。